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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发布 | 关于示范区核酸检测筛查的公告(2022年第46号)
发布机构: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:2022-10-13

根据当前疫情形势,为切断疫情隐匿传播风险,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调整核酸检测有关事项如下:

一、全员筛查

10月14日示范区范围内开展1轮全员核酸筛查。14日后,主城区5个街道办事处每周开展2轮(周一、周四)全员核酸筛查,镇区每周五开展1轮全员核酸筛查。

二、常态化检测

全员核酸筛查当天暂停常态化核酸检测,高速下站口及火车站的健康服务站、医疗机构内核酸采样点正常向“落地检”人员提供采样检测服务;除全员核酸筛查当天外,其他时间常态化核酸检测继续进行;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居民48小时内至少采样1次,农村地区范围内所有居民1周至少采样1次。

三、落地检测

省外、市外返济人员,落实“三天三检”(入济当天、第2天、第3天)要求。

四、重点人群检测

重点人群,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等特殊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;学生按照教育部门要求进行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13日已经完成全员核酸筛查的镇办,14日不再开展全员检测;当天完成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第二天的全员核酸筛查。

(二)各镇办全员核酸筛查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当天的7:00-12:00;常态化核酸检测时间继续执行之前各镇办公布的时间。

(三)全员核酸筛查期间,各镇(街道)在社区(村)设立固定采样点,居民携带“核酸检测预登记码”,按照社区安排分时段有序采样;外来人员等就近参加采样;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、残疾人、慢性病患者等人员,镇、街道设立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,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(村)工作人员做好对接。

(四)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以及48小时内参加过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员,满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检测,须向社区(村)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。

(五)参加核酸采样期间,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2米以上间距,采样台前排队第二位的要与采样台保持3米以上距离,防止发生交叉感染。

(六)对不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,健康码将进行语音提醒。造成疫情传播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核酸检测政策。



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2022年10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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